开课地点:网上课程简介:湖北康特职业培训学校成立于2001年,是由湖北省人社厅批准成立的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号:5),也是在湖北省教育厅备案的华中农业大学、湖北工业大学等多所高
授课机构: 湖北康特职业培训学校
上课地点: 天河校区
开设班型:早班,晚班,周末班
开课地点:网上
课程简介:
湖北康特职业培训学校成立于2001年,是由湖北省人社厅批准成立的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号:5),也是在湖北省教育厅备案的华中农业大学、湖北工业大学等多所高校的继续教育官方函授站
会计职称考试的全称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ACCT分类之一。会计职称考试是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共分初级会计、中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职称三个级别,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每年考试一次,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会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考试方式:
无纸化模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代宣: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将扩大试点范围。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3年9月举行;初级资格纸笔考试,以及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10月举行。现就2013年度考务日程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名须知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2、考生首次报名时,请点击“报名”开始网上报名。已报过名未参加考试或考试未合格考生可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重新选择考点报名。
3、考生应对所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报名过程中,由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报名者本人负完全责任。
4、考生应认真选择日期,日期选定后,考生将不可修改日期。如在日期时段内未到现场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
5、考生须上传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近照(白底)到网站。如果未上传照片,将禁止下载报名表。
6、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后应立即下载并打印网上报名基本信息表,报名表需要Word 软件支持。
7、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后需要记住密码,考生如果遗失密码,可以凭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找回密码。每次报名后,考生信息除(姓名、身份证号)不可修改,其他基本信息均可修改。
8、考生应使用标准A4纸张打印网上基本信息表。
9、网上报名成功后,请考生按照日期准时到报名点现场确认。
10、考生确认后,按指定日期到网上下载准考证。
11、考生按准考证标注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
报名步骤
1、网上预报名
①点击报名
②填写姓名、身份证号
③设定登录密码
④选择报名点
⑤填写考生详细信息
⑥上传考生照片
⑦选择报考科目
⑧选择日期
⑨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基本信息表
2、在线交费
日期选择后24小时之内在线缴纳报名及考务费。
会计从业资格报名及考务费合计140元,其中包括报名费15元,考务费:会计基础35元,初级会计电算化50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40元。
3、现场确认
⑴考生网报成功后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到松北区世茂大道605-1号进行现场确认:
①报名基本信息表及两张白底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与网上照片同版)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采集考生本人指纹
4、考试阶段
①规定时间内登陆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②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5、领证阶段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准考证领证,由他人代领的须提供被代领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考试报名
1.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
初级、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
2.高级资格考试报名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各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网上报名工作。
3.高级会计资格评审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持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各地区的评审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进行。中央单位的评审工作,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或单位)组织进行;没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中央单位,可按规定委托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其他中央单位或所在地省级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